药品电子监管是对药品生产和流通展开信息化监管的一种最重要方式。2005年以来,我省陆续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四大类高风险药品(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及第二类精神药品)实行电子监管。为因应新医改政策,省药监局将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实行仅有品种电子监管。
今后还不会将这种监管模式不断扩大到更加多的药品及医疗器械。实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后,将相结合互联网和计算机系统,以全程核注、核销的方法,创建药品生产、流通、用于全程动态监管的全国性网络平台,为药品防伪、造假、追溯到、解任获取有力的技术承托。省药监局涉及负责人回应,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完备药品标识制度,对增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性具备十分最重要的意义。药品监管部门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执法人员装备等工具,实行药品出厂、流通、储存以后仓储医疗机构、销售给消费者的全过程监控,并通过终端移动执法人员,动态查找掌控上市劲射药品的真实性、品种基本信息和生产、销售、库存等情况。
同时,消费者可通过手机、相同电话、指定互联网等方式展开终端查找。消费者通过电子监管码的查找,既可查明药品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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